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汉圣普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承包。
1.2 建设地点:武汉市经开区凤亭二路12号。
1.3 建设规模:新建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组件安装在武汉圣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号车间的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屋顶彩钢瓦上。
1.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4.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一次投标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1.4.2 招标范围:
以固定总价(暂定本次招标量为1.0MWp)承揽本项工程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注:合同总价不再额外调整),完成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项目备案后直至并网发电竣工验收移交所需具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勘察,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搬运、保管、检测;光伏组件采购除外,但包括光伏组件到货后的卸车、搬运、保管、检测,组件检测由投标方负责随机抽检1%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项目的整体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办理(含接入方案),调试、消缺、试验、并网发电手续办理、并网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的设备试验、运行、维护手册等全部资料,工程符合武汉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及招标人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投标方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防水补漏(光伏项目施工前,需要修复彩钢瓦屋顶渗漏)、运维检修专用走道、运维安全爬梯(斜梯)等所有工程量。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发包人只负责提供光伏组件(车板交货)、项目备案证、项目公司资料或授权委托书,其余工作全由投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并网竣工验收移交。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或者特别说明的,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也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1.5 工期:计划工期为 2020年07月20日开工,2020年9月20日竣工。
进场7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蓝图设计(如武汉供电局要求进行初设评审、施工图纸审查,此时间内一并完成)。
1.6 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
1.7 质保期:自并网发电竣工验收移交之日起2年。
1.8 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3 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或光伏项目设计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完成10个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30MWp,并提供相似工程和正在履行合同的工程情况,附承包人签署合同盖章页,及工程联系人(项目经理)签字页。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2.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施工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a)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b)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c)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2.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
(1)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3)法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 招标程序安排
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止。
3.2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26 日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为PDF发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只向资格审查合格入围的投标人发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直接发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6月26日)后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入围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3 现场踏勘安排:另行通知。
3.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注: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多退少补;如未中标,7个工作日内退还)。
3.5 招标文件免费,由招标人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资格审查合格入围的投标人邮箱。
4.需提交的报名和审查文件
4.1投标报名文件(见附件)。
4.2有关确立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没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发送招标文件。
4.4资格审查文件按照“附件:供方资格审查表”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人印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