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山东大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日照市首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光伏项目(市级机关食堂屋顶光伏电站)建成使用。该项目装机总容量约110千瓦,年均发电量约15万千瓦时,年均节约标煤约45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5吨,合同期为12年,合同期内电费优惠率为30%。该项目是在公共机构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引领、节能先行”的实际举措,符合国家和省、市能源战略规划和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要求,对于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同时还将成为日照市公共机构新能源应用科普基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本次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项目投入按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建成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间运营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合同结束后,光伏电站全套设备无偿移交给用户所有。
下一步,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以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机制,勇于创新,由点及面,逐步推进,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样板”,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领头雁”作用,为建设生态之城和美丽日照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