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0年6月2日
1.受电力公司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两个项目,其中:广东观音阁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约100MWp;广东汝湖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约200MWp。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1太阳能光伏组件观音阁镇暂定总量为100MW,汝湖镇暂定总量为50MW,合计150MW
招标范围包括:双面双玻光伏组件150MW及MC4光伏线缆接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招标人不接受组件边框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144片型半片双面双玻组件,组件长度不大于2160mm,宽度不大于1080mm,单板正面功率不低于440Wp。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有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5)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投标晶体硅组件在到货抽检前按GB/T9535(或IEC61215)和GB/T20047(或IEC61730)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
(6)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投标晶体硅组件在到货抽检前获得UL(或ETL)或TUV认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要求投标人2019年光伏组件全球出货量不少于1.5GW。
4、招标公告日期及安排: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告日期: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