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6月,德国议会确定能源转型的目标以来,德国的能源转型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9年德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8.11亿吨,比2011年减少12%,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超过40%,提前完成2020年的目标(35%)。城市作为现代大多数人的生活舞台,在德国的能源转型中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整理了4个在城市能源转型中成果与亮点突出的德国城市,论述并分析其在能源系统清洁高效发展以及气候保护方面的规划和举措,希望为我国的城市能源转型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本系列的资料大多整理自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发布的报告《德国城市能源转型经验汇编——能源规划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经授权发布。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是一家联邦企业,协助德国政府在全球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项目。
慕尼黑:企业交通管理
与德国的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慕尼黑主要负责能源供应的企业:慕尼黑市政公司(Stadtwerke München,简称SWM)是一个完全市属的事业单位,也是全德最大的电力、水力以及燃气供应商之一。SWM经营着多座水电站风机、生物质发电厂、光伏发电组件和热电联产项目。慕尼黑市长克里斯蒂安•乌德说。“因为市政集团没有被私有化,而是保留了其市属性质,所以市议会才能制定这么大胆的目标,让可再生能源承担全部发电任务。”
位于慕尼黑及其周边的巴伐利亚磨拉石盆地是德国最大的潜在地热能资源之一。地下2000米到4000 米有80到140摄氏度的热水储藏。因此慕尼黑市计划在2040年成为第一个区域供热系统完全由可再生能源供给的德国城市,其中地热能为供热的主要来源。
另外,SWM的绿色发电量并不仅限于慕尼黑地区,甚至不限于德国。慕尼黑积极鼓励SWM在全欧洲范围内建设或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市政集团持大量有位于西班牙、北海等地区的太阳能热发电站和风电场等项目的股份。市政府为慕尼黑市政公司设立目标,望其在欧洲境内所有供电设施所产生的绿色电量总量能在2025年满足整个慕尼黑市的年供电需求。
慕尼黑市气候保护计划从能源、建筑、供暖、工业、交通五个方面分别制定方案措施及支持政策。其中,交通方面的“企业交通管理”项目最具慕尼黑特色。据统计,每天约有36万人从慕尼黑周边地区赶往慕尼黑市。预计到2030年慕尼黑市区以及周围地区的人数还将持续上升,这就需要增设更多的配套交通设施。然而交通设施的扩建会为国家公共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也会引起部分市民的不满与反对。在这一背景下,“交通管理项目”可以说是一个高效低成本的选择。于是慕尼黑以企业为单位,为其制定交通管理规划。通过让市民自主改变出行方式来建立高效、环保以及可持续的交通系统。具体来说就是构建城市友好型交通指导方针,引导市民及企业自发地从使用现有的传统交通工具转型为采用环保型交通工具,包括公共短途交通工具、自行车以及步行。
斯图加特:市政府单位内部节能合同
尽管市政领域在能源消耗总量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在这一领域推行节能改善措施能引导社会趋势,具有榜样作用。因此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市政府格外重视政府内部的节能举措。
斯图加特的“市政府单位内部节能合同”为城市的节能、节水项目开创了一种富有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即市环保局为市政机构和市属企业划拨节能措施经费,见效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须返还给环保局。因此,州首府的这项预算经费能保持循环不断。不论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如何,都能为地方气候保护措施提供财政支持。
斯图加特的这项举措既节约了能源,又创造了投资,可谓一石二鸟。措施的核心是该市开发的环保融资模式——所谓的“市政府单位内部节能服务合同”。在这一模式中,斯图加特环保局为节能节水的技术改造或建设项目拨款。能效提高后,地方部门把节省的能源费用返还至环保局,直至投资全部收回。此后节省的费用可由政府部门和市属企业自行支配,而环保局可把节能合同的预算经费再用到其他环保项目中去。通过这种方式,市政府对节能改造措施的资金投入不会中断。因此不论财政状况如何,都能保证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市政府单位内部节能服务合同”的推出一方面节约了成本和维护市府财政,另一方面取得了气候保护的增值效应。财政方面,斯图加特环保局于1995年同市财政局共同开发了政府内部节能服务合同。截至2010年底,配套的730万欧元预算带动了1050万欧元的项目投资。环保方面,节能合同项目自实施以来,斯图加特每年减排二氧化碳近 9000吨。总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碳7.8万吨,节热1.64万兆瓦时,节电4500兆瓦时,节水 3.5 万立方米。
斯图加特地区屋顶光伏系统
从1995年项目开始,至今已签订了270个节能服务合同,涉及的环保措施多种多样。投资金额从几千欧元(如照明改造)到上百万欧元(小型热电联产设备)不等。近期的措施主要集中在供暖节能上。比如,市教育局通过内部节能合同对现有建筑的三万平米屋顶进行了节能改造,41.9万欧元的投资在四年半后完全收回。节能合同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收期为七年。
除了减少能耗外,可再生能源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现在,市政府运行的可再生能源设备共45余台,绝大部分都是政府内部节能合同投资建设的。由此可见,市政府内部节能合同项目帮助斯图加特顺利实现了减排、降成本双丰收。
法兰克福:城市整体规划
著名的银行城市法兰克福是能耗大户,其年能源消耗总量占其所在的黑森州总能耗的三分之一,且严重依赖外部电力供应(50%以上)。另外,法兰克福莱茵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只占5%。
为了大力推动城市能源转型,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消纳,改善当地严重依赖外部电力输入的能源困境,法兰克福地区政府推出了“100%气候保护总体规划”。“100%气候保护总体规划”重点对电力、热力和交通三个重要领域进行改造和升级。
2014年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针对法兰克福推出了一个“电力扩建区间”的政策,即将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控制在每年2.4GW~2.6GW。而为实现这一目标所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浮动津贴机制,通过调整每季度针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企业亦或个人)的津贴价格来调控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增速。
热力领域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激励计划(MAP)也是联邦政府的一项核心推动措施,即提高对居民、商业以及公共建筑中太阳能收集装置、生物能装置和热泵的投资补贴。
法兰克福针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有多种融资方式,例如征收新型能源税和气候税,提高燃料税和建立能源基金等。以效率基金为例,这种基金通过收缴税款作为资本为可再生能源促进方案提供资金。该基金收缴的税款主要来源为建筑能效税,即能效等级低的建筑所有者需要缴纳的额外税费,而建筑能效高的建筑所有者则可以从该基金获得补贴。
除了技术和金融领域的支持外,法兰克福地区能源转型背后的市政管理工作也是一大亮点。法兰克福市政府成立了跨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组,成员们不仅可以为相关项目制定计划,进行评估,利用各办事处的技术协同来实现目标,同时还可以监督政府工作。
汉诺威:市政与企业合作助力
在德国举办的“地方气候保护大赛”中,汉诺威凭借其“气候保护联盟2020计划”拔得头筹。该计划整合了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制定城市气候保护行动计划及其具体落实措施。汉诺威市政集团及当地约80家合作企业和组织都参与其中。该计划旨在减少当地的二氧化碳排放,即与1990年相比,202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0%。
市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主任及市政集团董事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来自城市规划、建筑设施管理、气候保护、能源供应、网络运行、企业战略领域的专家及各地方环保机构的代表组成了核心团队,落实其他的组织工作。各成员之间相互协调配合,编写了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步骤,即《气候保护行动计划》。在联盟的框架下,成立了工业、写字楼、住宅和家庭四个工作组,在市政府和地方市政集团的协助下制定出各自领域的相关气候保护措施。另外还针对市政府及地方市政集团制定了专项减排方案。
为实时确保完成2020年减排40%的目标,汉诺威每年都会考核各项目的任务完成率、预算和实际减排量;气候联盟的伙伴单位也会每隔一年接受项目完成率的调查;所有参与方均使用统一的二氧化碳平衡计算标准,方便对各项措施及其成效做出客观的评价和比较;在全市范围每五年开展一次全面的二氧化碳平衡统计工作,以便在各领域综合评价《行动计划》,方便及时做出调整。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