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新能源建设或面临新挑战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0-04-01 09:30:35

在上半年,对新能源投资及EPC的影响,预期持续时间较长。”在3月24日举办的2020“一带一路”新能源融资合作疫情应对策略视频研讨会上,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或将导致“逆全球化”倾向加剧,这些情况都对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新挑战,也会影响国际关系和全球经济的大环境。在全球化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既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对冲疫情带来不利影响的有效措施。

与会专家分析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会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对于新能源国际合作,大国是方向,周边是关键,非拉是基础,这将是未来中国“一带一路”能源融资合作的基本路线。

能源项目全球资产配置将受阶段性冲击

“当下新冠疫情在全球扩散呈加速态势,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的疫情仍在蔓延,欧美已成重灾区,这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冲击不容低估。”张世国在2020“一带一路”新能源融资合作疫情应对策略视频研讨会上介绍,美股近期4次熔断及道指连续下跌35%冲击美国经济,也会波及世界经济,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加强,这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共克时艰不同,中国新能源企业国际发展要做好面对国际投资及贸易保护主义严重的思想准备。

张世国认为,疫情全球蔓延,影响“一带一路”能源项目资产配置的时间和空间布局节奏,但冲击是短期的,是阶段性的。中国企业在全球光伏、风电、水电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绿色发展及各国能源转型需求的大趋势不会改变,这决定着中国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国际合作空间大,前景广,并将持续成为“一带一路”项目布局的优先领域。

以“产”助“融”拓展新能源融资合作新空间

近年来,伴随着能源行业的变革和发展,融资租赁企业在新能源领域做了很多尝试,且深入度不断提高。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贺龙认为,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多重特性,在“一带一路”融资合作中可以发挥更大作用,需要解决国际视野、融资合作模式、政策、资产端、资金端创新合作及跨境资本流动、资金跨境监管等问题。

许贺龙表示,“一带一路”新能源融资布局,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提升在国际市场中的软实力,紧跟国家战略,所选择的项目必须是纳入当地政府规划中的项目,PPA协议、土地、税收、环评及电价、并网等等条件十分重要。

许贺龙强调,目前中国企业“一带一路”融资合作潜力没有发挥出来。中国企业“走出去”融资合作,主要是以内保外贷为主,中国企业国际项目融资仍属个案状态,不具规模,需要创新突破。

“新能源跨境融资合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融资合作实践力度不足,项目融资案例不足。”许贺龙表示,跨境融资关键是要加强国际化合作实践,持续推动融资机构与投资商合作,与设备商合作,与EPC总包商合作,灵活安排融资结构,善用法务顾问、税务顾问、环评顾问、技术顾问等。此外,中国金融机构国际化相对滞后,多数中国金融机构土生土长,尽管积累了大量金融资产,但融资国际化从理念到经验都是不足的,在未来,关键在于加强国际化实践,在金融国际化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

对于解决新能源负债端的配置问题,许贺龙认为,首先从融资渠道上要产融结合,以“产”助“融”,联合出海,与制造商合作。其次是从融资成本上,以国内银行授信或者内保外贷进行直贷,降低融资成本,以境外发债方式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新能源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所在国家的具体国情、具体需要,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除与投资商、设备商、EPC总包商合作外,还要特别加强与国际银团合作,与国际保险机构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拓展‘一带一路’新能源融资合作新空间。”许贺龙补充道。

更需评估合规风险和投资环境变化

疫情防控无国界。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支持驻外机构防疫策略,在葡萄牙、巴西、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国,从防疫计划及防疫物资支持方面,援助驻外机构。

“坚持民心相通、服务‘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的初衷不动摇,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信心不动摇。”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迟振波表示,应对国际突发事件,系统评估、系统应对至关重要。首先,中国能源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国际合作水平,这是发展根本;其次,要尊重当地宗教风俗,这是发展关键;再次,企业要履行好社会责任,把企业影响力投入到社会价值的创造中来。

“从整体来看,全球疫情对国际并购项目影响较小,而海外绿地在建项目受工期时间节点影响较大。现在,各国为防疫已采取限制旅行等措施,海外工期节点较紧的项目面临施工、监理人员往来受限压力,部分施工材料上涨,部分物料供应困难。”迟振波表示,疫情的发展使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高度重视政策和法律的变化趋势,评估合规风险和投资环境变化,也更加关注与之相关的产业链长期合作。

责任编辑:yangra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双榜榜首!通威集团荣登2026四川民营企业百强、制造业百强榜单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6-10-14 09:35:13

通威集团蝉联2026四川民企百强、制造业民企百强及研发投入百强榜首,彰显新能源领军地位。榜单显示:百强入围门槛升至40.1亿元,制造业占69家、营收占比78.1%,新能源企业达23家。通威品牌价值2756.39亿元,稳居全球光伏与水产双第一。

宁夏电力灵武新能源一期2GW光伏运维招标终止来源:国能E招 发布时间:2026-10-13 13:40:01

宁夏电力灵武新能源一期2GW光伏项目原计划开展运维服务公开招标,但于10月12日发布招标终止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此次终止系因招标人——宁夏电力公司调整自身采购计划所致,与投标响应情况或市场因素无关。本次终止涉及的是该项目第001标段的运维服务招标工作,该标段旨在为一期200万千瓦(即2GW)光伏电站遴选专业运维服务商,保障电站建成后的安全、稳定与高效运行。目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及后续招标安排尚未披露,本次终止仅针对当前启动的运维服务采购环节,不涉及工程EPC或设备采购等其他阶段。

山东:新版“两个细则”正式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6:48

山东省能源监管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印发新版《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旨在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强化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可靠供应。新版细则对风电场、光伏电站、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虚拟电厂等新型并网主体的考核管理作出优化调整,并分类设置过渡期:风电与集中式光伏相关预测及计划曲线考核条款设3个月模拟运行期,考核系数暂按0.8执行;分布式光伏分阶段实施,2027年4月起全面执行;虚拟电厂则结合市场情况另行确定正式运行时间。同时,文件要求各并网主体加强技术升级与合规管理,市场运营机构统一执行标准、完善系统支撑与协同机制。(199字)

新疆兵团第七师下发135MW光伏指标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10-13 08:55:00

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于2026年10月10日公示2026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仅包含1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七师125团135MW光伏项目,由胡杨河市钟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第七师125团,规划建设装机容量13.5万千瓦,配套建设光伏场区、集电线路、110kV汇集升压站及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柳沟220kV变电站。该项目建设旨在落实兵团关于加快新能源发展的部署要求,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提高绿色电力供给比例;投产后将有助于缓解七师电网电力供应缺口,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并支撑当地工业负荷持续增长。目前项目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续将按程序申报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全球布局:N型一体化产业链通全球 拓展国际化发展新空间来源:弘元绿能 发布时间:2026-10-09 08:50:48

弘元绿能与尚德开启双品牌战略协同,融合N型一体化产业能力与25年全球市场经验,在技术、制造、供应链及区域落地层面深度互补,夯实全链条协同优势,加速本土化响应与国际化拓展,共探能源转型下的可持续出海新路径。

西藏那曲150MW光热+1200MW风电项目重新竞配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6-10-08 14:21:25

西藏那曲市色尼区150MW光热+1200MW风电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重启竞争性配置,旨在科学有序开发当地新能源资源,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和能源安全战略。项目总规模为15万千瓦光热发电与120万千瓦风电,风电须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2小时时长配置构网型储能。中标主体须在获开发权后5日内签订协议、15日内完成备案,并确保2026年内实质性开工、2029年9月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该项目曾于2025年3月由广东建工中标,但后续推进中出现投资决策滞后等情况;目前重新竞配,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依据“四件大事”带动作用、企业能力、储能方案、前期工作深度、技术设备先进性及综合利用等六方面进行百分制综合评审,强调公平公正与履约刚性约束。(199字)

甘肃临泽县:重点储备分布式光伏、储能等新能源融合项目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8 12:08:17

本文介绍了甘肃临泽县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而制定的《零碳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方案以临泽工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当地风光资源富集及储能装备、凹凸棒石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基础,提出“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路径:2026年启动能源摸底与项目储备,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共享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融合项目;2030年力争建成低碳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超60%。方案明确八大培育重点,涵盖绿电体系建设、工业节能升级、低碳产业培育、绿色基建完善、能碳智慧管控、低碳技术攻关、碳足迹认证推广及县域特色品牌塑造,并配套健全统筹机制、强化项目储备、拓宽绿色融资、夯实科创支撑等保障措施。(198字)

光伏产线+组件库存打包法拍!河北一新能源企业资产处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08 09:04:46

河北精宇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其位于邯郸市涉县经济开发区的资产将于10月8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共461项,分为生产设备(173项)与库存物资(288项)两大类:前者包括2020年购置的复合杆塔生产线、光伏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后者涵盖光伏板、光伏组件、光伏配件、动力柜等生产物料,以及电脑、办公桌等办公资产。整体起拍价为317.68万元,竞拍保证金为60万元。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主营业务为光伏与风电设备制造销售,并延伸至通信工程、新能源项目开发运维及信息技术咨询等领域。此次资产处置系企业进入司法执行程序后的强制变现行为。

技术+平台双轮驱动,阳光新能源渠道生态招商多点开花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10-08 08:51:09

文章介绍了阳光新能源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渠道生态招商行动。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与分布式能源转型背景下,公司以“技术+平台”双轮驱动,加速构建覆盖家庭光伏、工商业电站、充电站及零碳园区的全场景业务矩阵,并推出针对商户痛点的商用电站新品“盈商宝”。招商活动遍及郑州、成都、合肥、天津等十余城市,吸引超千名意向伙伴,签约热度持续攀升。公司不仅提供标准化扶商政策,还结合区域实际输出市场分析、开发策略与标杆案例;依托iSolarBP等数智开发工具及技术、金融、供应链等五大平台,为渠道伙伴提供从项目开发、设计建设到运营运维的全链路支持,助力其高效落地、快速成长。(198字)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