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2020年3月3日,林洋能源公告显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中广核林洋新能源泗洪有限公司,就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号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和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3号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共同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其中,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号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127万元,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3号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035万元,上述合同总价合计为人民币80,16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96%。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EPC项目的开发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日,林洋能源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洋”)与Energy Care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沙特ECC公司”或“ECC”)签订销售协议。上海林洋及其关联公司将负责智能电表及通讯模块等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为6,403.2万美元(含税,按汇率7.00折算成人民币为4.48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16%。本次合同的签订是林洋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高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创世界名牌,树百年林洋。近年来,林洋聚焦国内的同时,携手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海外市场。此次两个项目的签订是对公司实力、客户口碑的最佳印证。林洋也将以更加包容开放的态度,整合资源,不断创新,为全球客户在“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为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