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宇车城”)发布公告称,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控光伏拟认购重组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价格为10.70元/股,拟认购金额1.8亿元。
2月20日,公司收到北控光伏通知,由于北控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公司33.93%股权,北控光伏拟认购公司重组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将增加北控光伏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权益。由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而北控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公司33.93%股权,因此,北控光伏应向除北控光伏及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