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光伏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不含可研);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设备由招标人供应);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包含消防备案等工程专项验收)、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新建光伏电站至昌马西升压站约为8km送出线路和昌马西升压站3#主变35KV侧间隔改造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