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勘察单位不得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其以上。
(2)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建筑或建筑设计)。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以上;
业绩要求:无
其他: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为新成立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所有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拟派本项目勘察设计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
(2)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拟派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人员、材料员等;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10-30 09: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11-05 17:30
联系人: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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