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式逆变器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4021-XNYWJ(ZC)-LG-[2019]第009号(总018号)
4132-XNYWJ(ZC)-LG-[2019]第004号(总010号)
4101-XNYWJ(ZX)-LG-[2019]第003号(总008号)
4111-SGHB-LG-[2019]第04号(总018号)
4061-GH-LG-[2019]第03号(总013号)
GXNYJTAGF-LG(2019)第03号(总023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乌兰光伏电站、中型德令哈光伏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共和太阳能电站、甘肃金塔光伏电站集中式逆变器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70台500kW集中式逆变器,设备主要用于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黄河乌兰光伏电站、黄河中型德令哈光伏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共和特许光伏电站、甘肃金塔光伏电站的故障逆变器更换,提高发电设备投入率。其中格尔木并网光伏电站30台、乌兰光伏电站6台、德令哈光伏电站4台、龙羊峡水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22台、共和特许光伏电站6台、甘肃金塔光伏电站2台。
格尔木光伏电站10台逆变器作为一个标段单独招标(A包),用于更换已故障的逆变器。其他60台逆变器作为一个标段单独招标(B包),用于更换已故障的逆变器。
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同设计思路及技术性能指标的逆变器。
买方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买方单位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4021-XNYWJ(ZC)-LG-[2019]第009号(总018号)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4132-XNYWJ(ZC)-LG-[2019]第004号(总010号)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4101-XNYWJ(ZX)-LG-[2019]第003号(总008号)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4111-SGHB-LG-[2019]第04号(总018号)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4061-GH-LG-[2019]第03号(总013号)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GXNYJTAGF-LG(2019)第03号(总023号)
1.1.2交通条件: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30台500kW集中式逆变采购,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6台500kW集中式逆变采购,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4台500kW集中式逆变采购,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采购6台500kW集中式逆变器,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采购22台500kW集中式逆变器,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太阳能发电分公司采购2台500kW集中式逆变器。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为70台500kW三相户内式集中式逆变器的采购,不带隔离变压器。包括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安装维护说明书、试验报告(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逆变器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高(低)频穿越功能的报告、孤岛保护功能报告)、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易损的备品备件及专业工器具、现场运行调试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2)提供光伏电站逆变器检测、评估、优化等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3)卖方应提供全新完整的设备和附件(包括与逆变器室通风口连接用的风道)。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到,但对于逆变器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
青海省乌兰县赛什克乡黄河乌兰光伏电站;
青海省德令哈市中型蓄积光伏电站;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伏产业园区中电投金塔光伏电站;
以上电站业主指定区域。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逆变器生产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运行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9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7.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