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和翟镇
1. 招标条件
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和翟镇,占地面积约3.44km2(5159.62亩)。项目场区内地势平坦,为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的适宜场地。场区海拔高度174m~188m。场区交通非常便利,运输条件良好。本工程总装机容量100MW,农业采用冬暖棚和抬高支架型相结合。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2.2本标段内容:除逆变器、光伏组件外的设备采购、施工和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计划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近 3 年( 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公司的任命文件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项3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 28日9:00起至2019 年9月 2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