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鹏程路28号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规模:8.122MWp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4003319GZ0001P2
项目名称:锦江科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期8.122MWp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不包含光伏组件)、设备监造(包含光伏组件)、设备检验、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最终交付投产、手续办理(包括发改(经信)委、质监站、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质保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6月30日;
计划工期:2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方通知为准,工程节点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若非联合体投标: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含新能源发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含新能源发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3个及以上已建成的8MWp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合同及投产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自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个8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建设管理业绩(管理业绩仅指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
4.安全要求:施工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
1)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2)过去不存在不良行为并对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投标人不良行为包括招评标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2019年09月03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