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
光伏扶贫电站全部按村级电站模式建设。建设规模除插甸镇哪吐村为65千瓦、上沾良松包园村为200千瓦外,其他均为100千瓦/个,合计装机容量11165千瓦。
采购范围:
(1)配合本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包括:林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表或报告、水土保持及监理监测、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区勘测定界、接入系统方案、并网验收、办理涉及电网的相关手续等。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施工设计,包括施工设计、接入系统部分设计等。
(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及产品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围栏、通讯数据采集装置、智能安全预警系统、警示牌、消防设施、支架、电缆、配电箱、开关站配套设备和综合自动化设备等与本采购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施工承包建设,主要工作范围包括: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狮山、己衣、万德三个乡镇33个村级电站;二标段为高桥、白路、环州、田心、东坡五个乡镇39个村级电站;三标段为猫街、插甸、发窝三个乡镇39个村级电站。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投两个以上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2016年至2018年均不亏损(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或新能源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4.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为非法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6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于2019年08月16日8时00分至2019年0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以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报名费800.00元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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