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从2019年7月2日至7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能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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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7月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7/03/3100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