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为上海轨道交通龙阳路基地、三林停车场、富锦路基地分布式光伏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轨道交通龙阳路基地、三林停车场、富锦路基地三处,共计(暂估) 6.86 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龙阳路基地(暂估)3.93MWp、三林停车场(暂估)0.83MWp,富锦路基地(暂估)2.1MWp。光伏项目可用屋顶面积:龙阳路基地约46376平方米、三林停车场约14353平方米,富锦路基地约200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人的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 新建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完整的6.86 MWp光伏电站,负责项目相关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屋面电站支架基础结构设计及施工、消防设计及施工、屋面支架避雷设计施工、绿化修复(满足场地方要求)、围栏拆除、移位及其恢复工程施工、项目监控系统(系统数据及视频影像)设备的施工、调试以及相关的配合工作。
2) 负责为招标人办理该项目的国家及地方补贴申报、获取项目核准批复、办理施工许可证(若需要)、办理并网接入方案批复及负责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有关报建审批手续。
3) 负责项目建设期的工程保险;负责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及维护所需具备的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下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投标人须为税务局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证书,且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6 投标人近五年内须承担过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少于1MWp,累计项目总容量不少于10MWp),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已注册于投标人),且近五年内承担过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目前无在建项目、并能承担本工程项目。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6月3日16:30前报名,并于2019年5月28日-6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4) 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5) 施工资质证书和设计资质证书;
6) 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
7) 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
8)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4.2 上述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 报名合格单位方可于2019年5月28日-6月3日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
交纳人民币拾万元(RMB1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5.2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2016版)》。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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