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00。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釆购供应 (包含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高压接入系统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开关柜、计量 柜及配套装置、直流屏、PT柜、升压变压器, SVG (如需)等:不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 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乘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发包方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 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场地的三通一平、原有场地及相关路径的青苗补偿、建构筑赔偿、临时征租赁用地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及费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计40MWp (其中二期20MWp;三期20MWp),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工期要求:一次招标,分期实施,项目三期先行实施,项目二期根据业主指令启动实施;项目三期并网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投资额约:1. 8亿元
本项目釆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注册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
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3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木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1)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2)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3)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4)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5)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6)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8)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 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贵。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 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7)投标人应是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无尚在时效 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 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像黑名单。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 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9)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14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
网址:www.chinazb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