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从郑州市环境污染攻坚办了解到,《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期正式印发,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郑州公交、出租和城市轻型物流配送等行业的推广和应用。
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郑州将购置1000台新能源公交车用于更换非新能源公交车和保障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车辆使用,2020年底实现郑州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根据郑州公交车辆的充电需求,在已有充电站增建充电设施,在具备扩建条件的充电站对变电容量进行扩容,2019年建成28个充电站,保障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方案要求,以上工作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政府补贴推进出租车更新 今年底快充桩最高将达1万个
为加快市区存量巡游出租汽车更新纯电动车辆工作步伐,郑州将对更新后的纯电动车辆实行政府补贴奖励,在享受国家和其他补贴政策后,使经营者更新购买纯电动车与购买燃油车的价格持平或略低。
一是在市政府相关补贴政策基础上,实行退坡奖励政策,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在2020年底之前更新纯电动车辆的,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二是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车辆提前更新的在车辆残值上给予适当的补贴。
此外,方案写明,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在市区立交桥下、火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的大型停车场、其它停车场按规定不少于15%的比例配建快充桩,力争2019年底市区快充桩数量达到5000—10000个,充分满足市区出租汽车充电实际需求。
新能源货车3年间最多可领5万元补助且不受限行约束
方案明确,郑州将加快城市配送领域纯电动货车推广应用进度。2019年6月底前,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制定郑州城市配送纯电动货车统一车身形象或统一标识。为缓解车辆购置与运营环节成本相对较高问题,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给予每辆新能源货车最高5万元补助。申请补助的车辆需纳入国家工信部目录,属于2017年之后在郑州交警部门登记,且在郑州市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年。申请运营补贴的企业应当在郑州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为充分保障纯电动货车通行便利,电动货车还有以下五项特权:
第一,电动货车不受郑州市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约束。
第二,纯电动货车除禁止行驶BRT快速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专用道、以及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30)禁止行驶市政府确定的个别限行路段之外,其余全时段在全部路段都可以行驶。
第三,总质量3.5吨以下的纯电动封闭式货车全部时间段可以行驶四环路(含)以内的高架桥上与桥下路段。
第四,纯电动货车在郑州市建成区道路停车位内停放的,前一个小时免交停车费。
第五,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为纯电动货车(含外地牌照)提供充电服务时,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
自2021年1月1日起,郑州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的各类燃油货车(含外地牌照)禁止驶入。
环卫作业车2020年底前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
目前,郑州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环卫清扫、冲洗(洒水)车辆422台,2019年计划更新新能源环卫车辆50台,2020年前全部逐步更新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新购置的环卫清扫、冲洗(洒水)车辆和小型环卫作业车辆全部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