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上周连续发布了多项重要政策。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指出要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各省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文件明确了今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报送的时间点,并规定平价项目优先保障消纳。在业内看来,这有望成为二季度国内光伏装机的重要驱动力。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再次发文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本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从政策解读的“怎么做”阶段到了经济性、技术性、可靠性分析的“如何做”阶段。
政策发布前后,已有不少地区陆续启动了关于风电、光伏平价上网申报的工作,这些地区包括陕西省、广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以及四月初发布申报政策的黑龙江省。(回顾:广东、江苏、安徽、河北等地启动平价上网项目申报>>)
黑龙江省
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正式组织开展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工作,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4月25日前。
根据通知,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此外,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陕西省
4月12日,陕西能源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风电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指出,确定为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后,不得申报后续年度陕西省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此外,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
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核准(已备案)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此类项目企业只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和承诺函)。根据申报要求,单个项目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含)不超过30万千瓦(含)。
浙江省
4月17日,浙江能源局发布通知文件,要求各地积极组织本区域内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光伏项目报送工作,4月22日前上报名单。通知提出各地要认真梳理存量项目,鼓励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山东省
4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通知》,提出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建设规模,土地、规划选址、生态红线等相关条件落实情况,电网接入方案和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承诺函等相关内容。
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