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余干250MWp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余干县晶冠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余干县晶冠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项目概况:
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余干250MWp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境内,由枫株水库、前冲湖、沈家湖、掸头湖四个场址组成。规划场址总面积约7176.2亩;现场交通便利,送出条件优越。项目场址中心坐标及高程详见下表:
场址坐标及高程
序号场址名称东经(E°)北纬(N°)海拔高程(m)规划面积(亩)
1枫株水库116.51249928.658131约16m左右2534.72
2前冲湖116.40958828.776913约12m左右1399.92
3沈家湖116.62060328.843584约14m左右1595.03
4掸头湖116.59858728.576111约19m左右1646.26
根据Metenorm提供的太阳辐射数据,该场址区太阳能总辐射量为4633.20 MJ/m2,本项目场址处太阳能资源属“资源丰富(C级)”,稳定度为(B)”。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250MWp,占地面积约7176.20亩,最终装机容量根据勘察定界、地形测绘成果进行调整。本阶段采用固定式(漂浮)和带5°倾角的平单轴跟踪式两种方案。枫株水库设计装机100MW,其中固定式50MW配以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带5°倾角的平单轴50MW配以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前冲湖、沈家湖、掸头湖设计装机均为50MW,均采用DC1500V集中式逆变器。最终方案以实际设计为准。
本工程拟在枫珠湖片区光伏附近建设1座枫珠湖220kV升压站,上1台240MVA主变,采用220/35kV两个电压等级,枫珠湖100MW、掸头湖50MW、前冲湖50MW三个片区光伏分别通过4回、2回、2回(共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从枫珠湖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余干变,采用2×LGJ-300型导线,长度约15km;沈家湖片区光伏建设1座沈家湖110kV变电站,上1台50MVA主变,所在片区光伏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从沈家湖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石口变,采用LGJ-300型导线,长度约0.5km。最终并网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2.2招标范围 :
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余干250MWp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范围:
2.2.1.勘测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可研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专题专项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集控中心、监测中心、送出工程、对端改造、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渔业设施工程以及公共设施工程等)。
2.2.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升压站设备(含集控中心)、监测中心设备;所有设备(含甲控设备)的卸车、运输、多次倒运、保管、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2.3.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含集控中心)、送出线路、对端改造、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渔业设施;
2.2.4.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检验、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全站全容量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并网手续办理、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2.5.技术服务及手续相关:负责办理前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等报告编制及批复手续;全部土地相关手续;接入系统、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和消纳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批复;
2.2.6.完成并网后电能质量测试、SVG动态性能测试、并网性能检测等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实施并配合验收。
2.2.7.配合招标人完成领跑基地的政府及委托的有关部门的项目检验、项目验收评估,并保证检验、验收评估满足要求。
2.2.8.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
2.2.9. 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2.3计划工期:2019年6月30日并网
2.4招标编号:0866-19C1SXQY13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及上;
3.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要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或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3.5 业绩要求:
3.5.1设计单位必须具备3年内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其中包括不少于5个含有水面或平单轴跟踪系统设计)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16~2018),或三年内累计容量100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三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300兆瓦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5.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3年内10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4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可提供支持性文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
3.7 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包括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招标公告当月前)的截图加盖公章;
3.8 要求中标人按照项目所在地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基地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业绩(以合同件为准)、财务审计报告、3.7项证明、联合体协议等全部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招标人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
4.3以现场实到单位报名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名。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