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进园区环境信息与监控预警平台建设。
建立化工园区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标准,指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级别的园区分类建设。建设全省化工园区数字化采集系统,实现化工园区监控预警系统与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的无缝对接和数据传输。开展园区生态环境监控、排污单位生产治污排污全过程工况监控、排口污染排放监控、污水厂生物监测、固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监控、园区厂界周界周边敏感点环境监控、园区风险源监控、园区视频监控等八类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工业园区“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2019年底前与省级“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实现省、市、工业园区三级信息共享、透明管理,提升园区监控能力,实现对工业园区的一体化监管。
三、重点工程
重点推动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类工程,共1195个项目,总投资1754.23亿元。所有项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或省相关规划。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含城镇和农村)项目共计479个,总投资950.19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以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519.34万吨/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9096.64公里,提标污水能力343.59万吨/日、改造城镇污水管网951.89公里;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9069个村庄,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7562.0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77万吨/日。
2.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206个,总投资158.6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可以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31.56万吨/日,新增工业废水收集管网1496公里,提标工业废水处理能力68万吨/日。
3.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190个,总投资380.37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41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9700吨/日、餐厨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5704吨/日、建筑垃圾处理能力1714.90万吨/年。
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77个,总投资143.51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89.34万吨/年、飞灰处理库容525.98万立方米。
5.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58个,总投资43.85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城镇污泥处理能力7052吨/日、工业污泥处理能力1042吨/日。
6.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共计61个,总投资56.26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供热管网151.03公里,新增供热能力4365吨/小时,新增燃气输送管线606.22公里。
7.工业集聚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共计124个,总投资21.45亿元,包括工业集聚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工程等三个类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统一监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为引领,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负责统筹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市、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和项目,省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水利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指导、协调推进各条线工作,着力形成政府负责、指挥部统筹监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实施格局。同时,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抢抓机遇,着力推进区域内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