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812-13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佗城镇亨渡村475.2kWp光伏扶贫发电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93,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812-138-0001
2、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佗城镇亨渡村475.2kWp光伏扶贫发电建设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99.38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龙川县佗城镇亨渡村475.2kWp光伏扶贫发电建设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投标人单位注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为确保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地充分了解并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勘察,取得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为准,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1月02日起至2019年01月08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勘察证明文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
6)投标报名表。
备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料的确认。
(三)为确保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地充分的了解并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19年01月02日起至2019年01月0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逾期不受理,并将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具现场勘察证明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开具。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一式两份,采购人留底一份,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1月02日至2019年01月08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1月02日至2019年01月0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
(三)采购人:龙川县佗城镇亨渡村民委员会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亨渡村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报名表
发布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