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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表于:2018-12-19 15:18:10     来源:索比光伏网

 招标项目 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千伏配电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 涉农整合资金、扶贫资金和京冀对口帮扶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 张家口宣化富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 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以总承包的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 建设地址:宣化区赵川镇、顾家营镇、贾家营镇、深井镇、塔儿村乡、江家屯乡、李家堡乡八个乡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共28个村,8处联建地的10千伏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由施工方担任。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电力行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曹女士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中国招投标信息网 www.chinazbcg.com

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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