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水平建设国家能源加工转化基地
以煤炭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开发、清洁高效、高端引领,打造宁夏煤炭产业升级版,构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能源加工转化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调整
稳步推进宁东大型煤炭基地开发。按照优化存量、保障供给、提升效益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产能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围绕宁东基地电力外送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按照减量置换原则配套建设一批煤-化、煤-电-铝一体化煤矿,稳步提高宁东煤炭基地煤炭产能,到2020年,宁东形成1亿吨煤炭产能,建成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
积极稳妥化解落后过剩产能。本着有进有退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制化和市场化手段,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对产能60万吨以下的煤矿,安全、环保、技术资源规模不达标的纳入去产能计划关闭退出一批,资源基础好、具备整合改造条件的实施整合改造升级一批,保障民生或特殊煤种供应的少量保留一批。鼓励长期亏损、灾害严重的煤矿主动退出,引导市场竞争力不强和无配套转化项目的煤矿停建缓建,压缩煤炭现有产能,为与煤电、煤化工配套的大型煤矿腾出发展空间,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实现煤炭行业整体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发。在煤矿设计、建设和改造等环节,严格执行安全和环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强化资源开发管理,优化开采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完善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粉尘综合治理,降低粉尘浓度。提高原煤入选比例,加强煤炭洗选加工,完善地面配套洗煤厂建设,升级改造现有煤矿洗选设施,原煤洗选比率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提高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等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
努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煤矿开拓部署,完善生产系统,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效率。以灾害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大煤矿安全改造投入,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二)清洁高效发展煤电
稳步发展大型煤电。结合电力市场形势,围绕满足宁东向浙江输电和区内用电增长需求,建设6个宁东电力外送配套电源,推进2-3个区内负荷中心用电电源建设,严格把控煤电投产节奏。新建机组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空冷机组和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100万千瓦新建空冷机组供电设计煤耗不高于299克/千瓦时,60万千瓦级新建空冷机组不高于302克/千瓦时。到2020年,新增大型煤电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宁东国家大型煤电基地达到2000万千瓦左右。
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根据城市供暖用热需求,稳步推进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中宁、大武口等城市高效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完善配套供热管网,鼓励城市周边有条件的现役燃煤机组实施供热改造,构建以热电联产为主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按照“以热定电”原则,鼓励低热值煤发电与热电联产相结合,适时核准建设宝丰、庆华2个低热值煤热电项目,新建热电联产项目优先采用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30万千瓦级空冷热电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327克/千瓦时。
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加快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成熟适用节能改造技术和超低排放环保技术。推动热电机组储热改造和纯凝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对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超临界现役机组全部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供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 “双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双提高”,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
(三)打造煤化工产业升级版
建设国家级宁东现代煤化工基地。统筹能源、水资源和环境容量,高效清洁利用煤炭资源,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烯烃,实施煤制油领跑者计划,建成400万吨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争取开工建设二期400万吨,打造世界煤制油高地,把宁东基地建设成为千万吨级大型煤化工基地。按照精细化发展方向,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大型企业,推进煤制燃料、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加快煤化工产品向下游延伸,发展工程塑料及树脂、合成纤维、精细化工等下游高端产业发展,构建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体系,打造宁东基地升级版。
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鼓励焦炭、合成氨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方法调整,增加高技术、高附加值、具有市场需求的产品比例,重点推进焦炭气化、焦炉煤气和焦炭联合气化制甲醇、烯烃,延伸产业链,实现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的转变。实施电石等传统化工综合利用和循环化改造,提高焦炉尾气、焦油、电石尾气综合利用率。
积极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结合煤气互补、碳氢平衡的煤炭综合利用多联产,利用碳一、碳二基础产品,按照多品种、差异化原则,进一步延伸发展种类数量繁多的煤化工下游产品。支持企业以中低温干馏制气、制油为主要产品路线,开展煤炭分质利用示范。鼓励煤-化-电-热一体化发展,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炼油、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和能量的梯级利用。
专栏3 十三五”重点煤化工项目
(四)积极有序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工产业
加快炼油企业升级改造。以汽、柴油质量升级为着力点,加快汽柴油深度加氢脱硫、汽油催化重整、柴油加氢精制等装置建设;加快完善硫磺回收、烟气脱硫脱硝、制氢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大幅增加加氢能力占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比例,着力降低水耗、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实现区内生产供应汽柴油全部达到国V标准。
促进炼化产业结构优化。按照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规模大型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宝塔石化120万吨PTA项目建设,提升石油化工发展水平,促进石油化工与宁东基地煤化工融合发展。
推进区域性LNG基地建设。利用西气东输过境便利优势,加快引进鄂尔多斯盆地气田气源,在保障民生用气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建设LNG及储存设施,形成服务1000公里范围内的LNG基地,推动交通燃油替代计划的实施,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专栏4 “十三五”重点油气加工转化项目
四、创新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
以产业集约、技术领先、结构优化、科学消纳、经济合理为方向,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资源开发与产业带动相结合,优化开发布局,扩大风电、光伏开发规模,推动宁夏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新能源新技术项目,并探索一套可在全国推广的新能源管理机制,提高新能源生产消费比重,全面完成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一)有序发展风电
科学规划风电场布局和规模,建成贺兰山、麻黄山、香山、南华山、西华山等大型风电场,依据风能资源条件和市场消纳能力,有序开发韦州、正义关、高沙窝、六盘山、月亮山等地区风电资源。鼓励企业引进推广微风发电技术,建设满足区域供电需求的小型风电项目,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的风电发展格局。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积极引进上海电气、东方 电气等新能源装备企业,引导企业在项目开发地就近发展风机、叶片等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检修基地,提升兆瓦级风电机组整机及重点核心部件的配套生产能力,提升风电装备制造和服务水平,实现风电开发与配套产业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
按照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资源和市场消纳,重点规划建设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0大光伏园区,统一布局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统一资源配置和准入标准,以光伏产业发展带动其它领域投资增长,集中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宁夏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支持不同技术路线的太阳能热发电,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顶、农业大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开发、防沙治沙、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到2020年,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形成千亿光伏产业集群,并成为带动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三)积极发展其他新能源
鼓励在生物质秸秆资源相对丰富区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成型燃料、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发展沼气发电。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五个地级市所在地布局建设城市垃圾发电。加快地热能资源勘查,利用干热岩、地源热泵等技术,推进地热资源在城市供暖、健康旅游等领域的利用。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结合黄河黑山峡河段水利工程进度,适时开展大柳树水电站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内陆核电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核电项目厂址普选论证及保护工作。
(四)推进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
完善并网运行服务,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出力预测机制,建立新能源优先发电权,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鼓励对燃煤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对热电联产机组加装蓄热器,建立新能源辅助服务交易,推动现有燃气、燃煤火电实施深度调峰,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努力实现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利用好宁东至山东、宁东至浙江直流等外送输电通道和完善配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外送。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建设试点。积极开展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示范。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跨省跨区消纳,鼓励可再生能源供热以及实施电能替代。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创新用能方式,扩大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建立具有宁夏特色的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