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浙江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让光伏人又看到了希望。具体补贴内容如下:
浙江省内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2018年继续实行电量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给予2018年项目一次性资金补贴。对于2018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按照0.32元/千瓦时(含税)补贴,“全额上网”的按照0.7元/千瓦时(含税)补贴。对于2018年5月31日前备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发电项目,按照0.10元/千瓦时,对2018年的发电量给予补贴。
支持光伏小康工程。启动2017年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调整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光伏小康工程项目。此外,对没有纳入浙江省2017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项目,浙江省会通过国家下达该省的2019、2020年地面光伏电站的指标逐步消纳。
浙江省能源局是国家能源局下属的一个机构,这个《通知》的出台,应该是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同意,不会相互冲突,通过对文件仔细研读和分析,发现了这个《通知》不仅解决了能源局823文件提到的大家都很关心,但又悬而未决的几个问题,还对明年光伏政策调整做了一些铺垫。
1、823文件第二条: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
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这个0.32元的补贴到底有没有,怎么拿,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这次浙江补贴政策给一个比较明确的信息,那就是从6月1号到12月31号这段时间,这个补贴由地方政府出。
2、第二条重要信息
《通知》第一条第2点最后指出:“该批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优先纳入国家下达我省2019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预示明年的分布式指标,可能要下达到各个省了。2017年之前,分布式光伏是不限批标,2018年是10GW,在下达之前就用完了,所以没有分到各个省。
每个省的指标应该有限,所以明年的指标不要指望太多,按照先建先得的原则,浙江省准备安装光伏的业主不要再等了,有可能还没有到2019年,指标就用完了。
3、第三条重要信息
今年6月1号之后安装的分布式光伏,明年还有没有补贴,有多少补贴,这个问题《通知》提到:“我省2019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政策,待国家后期相关政策明确后再作研究”。说明能源局到现在也没有定,但有一点可能确定,今年安装的光伏明年肯定还有补贴,只是不能确定执行的是今年的0.32元还是明年的补贴标准。
除了省级补贴外,浙江省还有两个地级市今年也发布补贴政策。8月24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温岭市建设家庭和村集体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
这个政策是在《通知》出台之前出来的,目前尚不能确认是不是有两个0.32元的补贴,如果是,那温岭市的人们就太幸福了。
9月13号,浙江玉环财政安排家庭屋顶光伏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扶持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在享受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按以下标准于2019年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利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城镇高(多)层住宅小区、公寓、保障性住房、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2KW的光伏项目,按3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
农庄商业屋顶建设的20KW以下光伏项目,可参照该标准,按照装机容量3KW/户折算进行补贴。
(二)利用乡镇(街道)公共建筑屋顶立项建设的光伏项目,承诺所获收益用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或扶贫项目;以集体名义备案,利用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项目,按照装机容量500W为一户折算,按7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