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下称“《通知》”)。《通知》中提出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已突破10GW,故2018年5月31日-12月31日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享受国家补贴。此文一出震惊了整个光伏圈,这是要断了光伏人的后路吗?
不过,虽然《通知》中提到国家取消光伏补贴,但是在《通知》中也提到“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所以从一开始,国家就想着是让各地来负责过渡期业主的补贴事宜……
那么现在都哪些地方明确了?小编今天给大家汇总下:
江苏省
苏州市:给予0.37元/千瓦时,补贴3年
7月2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重点内容:“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
杭州:补贴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6月13日,杭州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2.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嘉兴:给予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2年。
6月4日,嘉兴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温岭:俺发电量给予0.32元/千瓦、0.22元/千瓦时、0.12元/千瓦时的补贴
8月24日,浙江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10月31日(含)前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32元/千瓦时的补助,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22元/千瓦时的补助,2019年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补助。
义乌:补贴金额为1144.82万元。
6月28日,义乌经信委《2018年浙江义乌第一批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公示》
现对义乌市2018年第一批居民光伏发电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补贴金额为1144.82万元。
金华:按所发电量分别补贴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贴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平湖市:光伏发电0.1兆瓦及以上的项目给予2元/瓦的装机补助。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建设居民成片光伏发电0.1兆瓦及以上的项目给予2元/瓦的装机补助。(据了解,申请此项补贴的企业需入当地名录,具体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广东省
深圳:根据发电量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深圳市住建局、深圳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东莞:按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7月6日,东莞发改局下发《关于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
1、截止目前,东莞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已并网发电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抓紧提交补助申请材料,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2、东莞发改局将根据2017-2018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2019-2020年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3、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 目,不再补助。
4、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 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佛山:0.15元/度+1元/瓦光伏补贴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了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表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评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
这就意味着,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补贴0.15元/度+1元/瓦的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并网验收的佛山市光伏项目,用户均可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补贴政策。
安徽省
7月6日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
光伏扶贫电站要按照国家要求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1季度发放到位。
合肥市:给予分布式光伏0.15元/kWh 连续补贴5年
近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鼓励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对符合光伏发电利用要求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中应设置光伏发电系统。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自并网次月起给予0.1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5年,并网规模超过0.1兆瓦的屋顶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3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