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间,新能源上市公司嘉泽新能(601619.SH)发布公告称,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这也表明,该公司对国内核心光伏电站一体化运营企业----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光电”)的100%股权收购案,将不再进行。
嘉泽新能在这份公告中透露,自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8日审议相关议案以来,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工作。鉴于标的公司中盛光电的股权被冻结,虽经相关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冻,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此拟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位知情人士对能源一号表示,此次收购的拟终止,还有其他原因。双方在中盛光电收购价、531新政后光伏行业是否出现拐点等一系列问题上,存有不同想法。
该人士透露,“一段时间以来的嘉泽新能股价下跌,对收购的走向产生了影响。”
今年早些时候,上市公司披露的交易预案中就透露,嘉泽新能拟向泰通工业等33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并持有中盛光电100%股权,交易作价25亿元,发股并支付交易对价22.44亿元,拟定的发行价为7.93元/股。因此,据标的资产的初步作价计算,上市公司将合计发行2.83亿股。
然而今年2月以来,上证指数处于下降通道之中,中间虽有反弹,但近期走势依然低迷。其间,包括嘉泽新能在内的大量A股新能源公司股价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
截至9月6日收盘,尽管嘉泽新能股价大涨10%,报收于5.59元/股,但与当初宣布收购案期间的高股价表现有较大差异。在前述知情人士的眼中,这种变化对收购案的结果产生了一定影响。
“嘉泽新能的现有股价是5元多,对比当初约定交易的发行价7.93元来说,两者存在着价差。而且,若嘉泽新能继续按照原定方案执行这一重组,中盛光电部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会相应上升。因此,嘉泽新能方面有不同的想法,也属正常。”前述知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可能希望降价来实现重组。但该说法未经嘉泽新能方面的证实。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内531光伏严控新政发布后,双方就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也存有不同见解。
该新政有以下核心要点: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地方予以支持,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条件各自安排不需要光伏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等。
多位行业人士指出,国内地面电站的建设开展时间较早,现阶段放缓脚步没什么疑问,此次国家出面发文,要求暂停地面电站项目在预料之中。同时,一些分布式项目确已不再需要国补,通过地方补贴及企业自身降本增效也可完成。
“不过531新政的出现,可能也会影响到嘉泽新能对光伏产业未来前景的判断,毕竟此前它收购中盛光电的主要目的,恰恰就在于加强光伏板块。”知情人士表示。
截至2017年年底,嘉泽新能的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894.5MW,光伏发电为50MWp,智能微网2.38MW,合计拥有946.88MW的新能源并网容量。
“中盛光电在国内外两个市场都有业务,因此531新政对该企业的实际影响并不是很大。”知情人士补充道。如其所言,中盛光电从事的国内项目多集中于工商业电站领域,531新政主要影响的是地面电站,对户用光伏产业链也有间接作用,而工商业范畴并不受波及。
同时,全球各个市场如美洲区、亚洲区、EMEA(欧洲、中东和非洲)区等,也有中盛光电丰富的电站开发及市场拓展人员。长期扎根国外的它,受益于近期欧盟取消“双反”、亚洲及南美市场崛起等利好,也将继续扩大海外的电站建设与投资项目。截至目前,能源一号尚未了解到嘉泽新能对上述知情人士观点的公开看法。
作为国内核心的电站运营开发一体化企业,中盛光电长期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咨询、开发、运营和系统集成,业务遍及全球各地。上市公司嘉泽新能则主营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及建设运营管理等。今年前六月,该公司营收5.4亿元,同比增长34.57%;扣非净利1.57亿元,同比大涨74.6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7亿元,同比上扬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