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中表明: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以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
8.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文件中表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和电费结算银行转账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核定和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文件中表明: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10.能源局发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采取包括规定光伏发电扶贫实施范围等五方面措施
11.能源局:光伏发电照亮致富路 精准扶贫携手奔小康
各地政府大力响应国家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