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在531之后多处传播光伏发电是骗局等说法,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其中有浑水摸鱼以光伏名义非法集资现象。但是只要我们相信一点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不要贪便宜就一定不会上当,一般以光伏名义行骗都是以快速“集资”为主要目的,抓住人性弱点(投资少赚钱多),所以才会有不少百姓上当,当等真正明白其中猫腻就已经晚了。再次呼吁光伏同仁共同检举行业中浑水摸鱼不良企图商。
当然“531”来得很快,几乎是嘎然而止,很多约定按照补贴之前做的,“531”到“630”之前还装过一批货,6月份装的货可能会有补贴,但迟迟没有出来,到现在用户、经销商已经无法简单的通过言语沟通了,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扯皮现象。
对此对编者想对用户说:关于6月光伏电站是否能够拿到补贴,商家也是有苦难言。因为这并不是商家说了算,只因823号文来的太快、太急。如果真的说是”骗“,应该说以下这些历年文骗了所有光伏人及用户:
国家对光伏发电支持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有关要求,决定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并不表明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
文件中表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80个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文件表明: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中表明:发展智能电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从而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6.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文件中表明: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