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涞水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根据实施方案,本项目采用“政府启动,企业投资运营”的模式投资建设,资金来源为涞水县人民政府利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出资1345.2万元,其余部分由投资运营企业;并授权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涞水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投资运营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涞水县境内;
2.2建设范围:2017年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并网接入点以下),容量规模7527Kw;
2.3建设周期:2018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完成,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2.3运营期限:20年;
2.4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1121户;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在运营期内每年向扶贫系统认定的11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支付3000元收益,及向25个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支付20000元收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提出一份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或者投标单位发责任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