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8〕1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福建实际,福建能源监管办会同福建省发改委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并形成《福建省2017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全面覆盖了2015-2017年度福建省内已并网和在建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企业报送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福建能源监管办会同福建省发改委组成现场检查组,结合监管内容,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漳州等5个地市组织召开5场专项监管座谈会,实地抽检16个光伏发电项目。
监管报告全面梳理了2015-2017年福建省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规模和发电情况、并网及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量收购、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等;提出了光伏发电项目发展过程中在政策、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结合监管职能,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电力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