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上的扶贫攻坚战 用“领跑者”标准打造光伏扶贫电站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8-07-24 11:38:40

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里,放眼望去,一排排蓝色光伏板排列整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2018年6月30日,10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在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下达前,由青海省发改委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安排的普通光伏指标。这是青海省目前最大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全部采用305W以上满足“领跑者”标准的高效组件建设而成。

青海贫困人口分布上呈小集聚、大分散的特点,主要致贫原因中,因病、因残、缺劳力、缺技能的占55.4%,这部分贫困人口需要长期稳定的资产收益予以扶贫。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援青办主任魏伯平介绍,青海省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覆盖区域,也是深度贫困县地区,省情特殊、任务艰巨。“从多年的扶贫实践看,产业难培育,培育难的问题依然是制约青海省产业扶贫发展的主要瓶颈。”魏伯平表示。

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创新和有效手段,其优势十分明显,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认可和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成功应用,为青海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带动产业扶贫提供了思路。

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可维持25年甚至30年以上的稳定发电,持续产生收入。据了解,青海境内光照资源丰富,荒山荒坡、沙漠化区域面积大,实施光伏扶贫的条件十分有利,因而尤其适合青海的扶贫现状。

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宏成介绍,通过前期大量工作,2017年底青海省申请到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中47.16万千瓦,项目覆盖全省39个县,1622个贫困村,惠及68068户贫困户。加上2015年15万千瓦的试点项目,2018年建成的1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全省光伏扶贫总量目前已达到72万千瓦。按照每个贫困户对应30千瓦测算,光伏扶贫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已达到7.64万户,32万人口。

同时,他还说:“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全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在统筹推进各类光伏电站扶贫工作中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创新投融资开发模式,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是我省根据国家光伏扶贫产业政策,借助社会资本力量,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创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商业光伏电站扶贫新模式的成功探索,标志着政府资金一次性投资,贫困群众长期性收益的扶贫产业在青海成功落地。二是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电站建设要求,自2018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在建光伏电站及主设备质量,严把好价格和质量的关口,积极引进国家光伏‘领跑者’最新标准,已投产的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及后续在建村级扶贫电站全部采用高效的‘领跑者’组件,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质量及经济效益,从而保障扶贫对象长期稳定收益。三是打造光伏扶贫大数据平台,我们与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大数据中心共同开发了光伏扶贫大数据平台,用于管控光伏扶贫电站设备健康状态及运营水平,保障扶贫信息精准管理,规范发放扶贫资金等工作。”

经过多方考量,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场址选在了位于海拔2930米的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内,距县城约22km,G214国道由园区西侧通过。这里是青海省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平均年日照小时数可达2070小时,且地势平坦开阔,周围仅有少量沙丘和植被分布。

该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力量合作的模式,由国新融智基金和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青海济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合作企业占股60%,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及后期运维;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管理机构(代行政府出资人的职责),占股40%,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和收益分配管理。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约5600万元,合作企业筹资8400万元,其余资金均为政策性银行贷款(贷款主体为项目公司)。

据了解,该工程于4月17日开工,6月26日竣工,并于6月30日正式并网投产运行。据测算,这座光伏扶贫电站年净收益约为4000万元,通过两次分配,每年约2500万元的分配资金可用于扶贫,投入与分配的收益率可达44.64%。对于首次分配,根据“每户对应25-30千瓦”的要求,项目优先带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3333户(按每户对应30千瓦计算),每年每户分红3000元。持续带动20年,作为村级光伏电站的补充,重点向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及无(弱)劳动能力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直接拨付到所在县市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按照确定的收益管理办法发放。

据此次100MW电站光伏组件供应商隆基乐叶副总裁唐旭辉介绍,扶贫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质量方面更需要保障,要建成放心工程,还要保障脱贫增收目标,高质高效产品的推广使用势在必行。而保障扶贫项目质量,产品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标准。目前比较成形的,现成的、可借鉴的标准就是光伏“领跑者”标准。在光伏扶贫领域采用领跑者标准,使用符合国家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将对我国的扶贫事业起到强大的助推作用。

在光伏扶贫项目中使用高效产品,不仅在同样单位面积内提高了扶贫电站的发电量,达到增收的效果,同时也使得更加先进的技术得以应用,更加快速地进入市场化阶段。高效产品具有高转化率、高稳定性等明显优势,发电量明显提高,保障扶贫效果。同时,唐旭辉也呼吁光伏企业应该主动承担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主动将更好的产品、服务用到光伏扶贫项目当中。(张世祥)


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里,放眼望去,一排排蓝色光伏板排列整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2018年6月30日,10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在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下达前,由青海省发改委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安排的普通光伏指标。这是青海省目前最大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全部采用305W以上满足“领跑者”标准的高效组件建设而成。


青海贫困人口分布上呈小集聚、大分散的特点,主要致贫原因中,因病、因残、缺劳力、缺技能的占55.4%,这部分贫困人口需要长期稳定的资产收益予以扶贫。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援青办主任魏伯平介绍,青海省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覆盖区域,也是深度贫困县地区,省情特殊、任务艰巨。“从多年的扶贫实践看,产业难培育,培育难的问题依然是制约青海省产业扶贫发展的主要瓶颈。”魏伯平表示。

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创新和有效手段,其优势十分明显,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认可和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成功应用,为青海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带动产业扶贫提供了思路。

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可维持25年甚至30年以上的稳定发电,持续产生收入。据了解,青海境内光照资源丰富,荒山荒坡、沙漠化区域面积大,实施光伏扶贫的条件十分有利,因而尤其适合青海的扶贫现状。

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宏成介绍,通过前期大量工作,2017年底青海省申请到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中47.16万千瓦,项目覆盖全省39个县,1622个贫困村,惠及68068户贫困户。加上2015年15万千瓦的试点项目,2018年建成的1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全省光伏扶贫总量目前已达到72万千瓦。按照每个贫困户对应30千瓦测算,光伏扶贫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已达到7.64万户,32万人口。

同时,他还说:“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全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在统筹推进各类光伏电站扶贫工作中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创新投融资开发模式,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是我省根据国家光伏扶贫产业政策,借助社会资本力量,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创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商业光伏电站扶贫新模式的成功探索,标志着政府资金一次性投资,贫困群众长期性收益的扶贫产业在青海成功落地。二是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电站建设要求,自2018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在建光伏电站及主设备质量,严把好价格和质量的关口,积极引进国家光伏‘领跑者’最新标准,已投产的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及后续在建村级扶贫电站全部采用高效的‘领跑者’组件,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质量及经济效益,从而保障扶贫对象长期稳定收益。三是打造光伏扶贫大数据平台,我们与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大数据中心共同开发了光伏扶贫大数据平台,用于管控光伏扶贫电站设备健康状态及运营水平,保障扶贫信息精准管理,规范发放扶贫资金等工作。”

经过多方考量,海南州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场址选在了位于海拔2930米的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内,距县城约22km,G214国道由园区西侧通过。这里是青海省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平均年日照小时数可达2070小时,且地势平坦开阔,周围仅有少量沙丘和植被分布。

该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力量合作的模式,由国新融智基金和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青海济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合作企业占股60%,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及后期运维;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管理机构(代行政府出资人的职责),占股40%,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和收益分配管理。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约5600万元,合作企业筹资8400万元,其余资金均为政策性银行贷款(贷款主体为项目公司)。

据了解,该工程于4月17日开工,6月26日竣工,并于6月30日正式并网投产运行。据测算,这座光伏扶贫电站年净收益约为4000万元,通过两次分配,每年约2500万元的分配资金可用于扶贫,投入与分配的收益率可达44.64%。对于首次分配,根据“每户对应25-30千瓦”的要求,项目优先带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3333户(按每户对应30千瓦计算),每年每户分红3000元。持续带动20年,作为村级光伏电站的补充,重点向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及无(弱)劳动能力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直接拨付到所在县市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按照确定的收益管理办法发放。

据此次100MW电站光伏组件供应商隆基乐叶副总裁唐旭辉介绍,扶贫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质量方面更需要保障,要建成放心工程,还要保障脱贫增收目标,高质高效产品的推广使用势在必行。而保障扶贫项目质量,产品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标准。目前比较成形的,现成的、可借鉴的标准就是光伏“领跑者”标准。在光伏扶贫领域采用领跑者标准,使用符合国家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将对我国的扶贫事业起到强大的助推作用。

在光伏扶贫项目中使用高效产品,不仅在同样单位面积内提高了扶贫电站的发电量,达到增收的效果,同时也使得更加先进的技术得以应用,更加快速地进入市场化阶段。高效产品具有高转化率、高稳定性等明显优势,发电量明显提高,保障扶贫效果。同时,唐旭辉也呼吁光伏企业应该主动承担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主动将更好的产品、服务用到光伏扶贫项目当中。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7/24/291018.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4月1日起,光伏电池将迎来2-4%消费税!来源: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6-07-17 17:24:50

2026年7月17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新政,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开征2%消费税,2028年4月起升至4%,终结其长期免税状态。同时,为支持技术升级,钙钛矿、叠层、砷化镓等新型光伏电池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消费税。政策还明确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等五类电池自2026年9月起按2%征税,次年升至4%;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亦享阶段性免税。新政要求享受减免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CMA认证检测报告,并规定原料已缴税额可抵扣、自产自用连续生产不征税等细则,旨在通过“差别化征税+精准扶持”引导产业向高效、先进方向转型。(199字)

万物互联 智控未来|绿能中环G-IoT物联网平台重磅发布来源:绿能中环 发布时间:2026-07-17 16:24:10

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在工业工厂、园区管理等众多场景中,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海量物联网设备接入、数据孤岛、故障响应滞后、运维效率低、业务创新迟缓等核心挑战。针对行业普遍痛点,绿能中环自主研发“G-IoT物联网平台”,依托云边端协同架构,覆盖设备接入、全生命周期管控、智能数据处理、移动运维、自动化联动全链路,为光伏储能场站、充电桩、工业监测、智慧园区等场景提供轻量化、高稳定、易落地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青海发布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成果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1:21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来源: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8:11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微冷食品(华家)产业园光伏一期并网投运来源:大连金普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5:24

微冷食品(华家)产业园分布式光伏一期工程近日在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并网投运,装机容量1.1MW,是目前该区食品行业规模领先的清洁能源电站,也是大连北部地区单体最大的企业自用光伏电站。项目依托近2万平方米光伏阵列,采用“光伏+智慧冷库”模式,绿电直供加工厂及十万吨级智慧冷库,年均发电量达625万千瓦时,预计全部投产后可年减排二氧化碳12.79万吨。绿电应用使园区整体节电率达50%,显著降低冷链高能耗成本。作为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园区正推进光伏扩容与智慧能源系统升级,构建涵盖海上捕捞、加工仓储、绿色供电的全链条低碳闭环,旨在打造可复制推广的零碳样板,推动区域海洋食品冷链产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198字)

光伏产品分级要求待优化:BC至少提高3档!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1:06

本文围绕工信部光伏产品分级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指出当前分级标准整体偏低,尤其对BC技术路线的门槛设置不合理:现行标准仅要求BC组件效率比TOPCon高0.2–0.3%(约一档),而实际市场中二者正面功率差距达15W以上、单瓦价差6–8分/W,导致BC产品在分级体系中处于劣势。作者主张BC组件每级效率应至少比TOPCon高出3个档位,以真实反映技术差异并保障公平竞争。文章还分析分级对央国企招标的影响,指出高效标段门槛已升至23.8%以上,未来更倾向“效率底线+加分制”;同时反对将所有技术路线统一拉至25%效率的激进方案,强调需兼顾成本控制与技术分层,借鉴“领跑者计划”差异化设定门槛的经验,倡导通过市场化机制而非行政“一刀切”推动行业健康发展。(199字)

新疆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解读:光伏电价上涨 72.67% 机制电量同步收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23:46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

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瀑电总厂汉源400MW光伏全容量投产来源:国能大渡河之声 发布时间:2026-07-17 10:48:12

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瀑电总厂汉源400兆瓦光伏电站于7月13日实现全容量投产。该项目采用分期开发、多点布局方式,分为竹子坪、白岩湾、坭美、锣锅坪四大片区,总装机容量400兆瓦,并配套建设4座220千伏升压站及数十公里集电线路和场内外道路。所有光伏电力统一汇集至瀑布沟汇集站,与瀑布沟水电集群协同调度,形成“水光互补”一体化运行模式,有效缓解光伏发电的间歇性与波动性问题。作为大渡河流域瀑布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的核心先导工程,该电站依托水电调峰能力,年均可输送清洁电能约5.17亿千瓦时,显著提升区域新能源消纳水平,助力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内蒙古100MW户用光伏EPC项目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17 09:56:08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启动的一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直流侧),全部采用户用分布式模式,单户备案容量为60至80千瓦,预计覆盖约1430户居民。招标于7月16日发布,旨在通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聚焦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屋顶资源利用,属典型的整县推进类户用光伏工程,强调规模化、标准化实施。招标内容涵盖从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到施工安装、并网调试及后续质保的全过程服务。该项目是内蒙古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动分布式光伏下乡的重要实践之一。

山西安装签15亿元海外光伏EPC总承包合同来源:财中社 发布时间:2026-07-17 09:53:46

7月15日,山西安装发布公告,宣布与阿曼方面签订一项海外光伏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为阿曼Al Kamil一期500兆瓦光伏电站,是山西安装在中东地区首个实现重点落地的项目。合同涵盖工程全过程服务,包括电站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安装及施工建设,并延伸至建成后的两年半运维期。该合同标志着公司加速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能源市场的重要进展,亦体现其在大型国际光伏项目总承包领域的综合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