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信证券发布的《电气设备及新能源周报》中提到:
“第七批风光项目补贴和前六批补贴资金均将在数周内到位,未来无需担心前七批补贴资金,运营商现金流将大幅改善。”
自2006 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我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金支持和费用分摊机制,有效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规模化发展。
2006年至201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电网企业将根据此方案支付给相关发电企业附加电价。
2012年,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102号),明确了由财政部负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发放,将资金列入国库基金管理,并对项目审核确认、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国家能源局配套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2]78号)予以支持,并负责组织开展申请补助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总额为1000多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占到近一半份额,约496亿元。
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已经引发了行业的猜测。本次《通知》的下发被认为是对可再生能源产业进行的政策补贴扶持,特别是531新政后的光伏产业,国家在用实际行动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531新政发布后不久,国家能源局在与中国光伏协会代表座谈会上就表示,将落实一系列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将尽快采取包括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等六项措施。
如果第七批风光项目补贴和前六批补贴资金真能在数周内到位,新能源行业运营商经营现金流将大幅改善,有望进一步提升运营商的开工能力,带动装机需求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