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赞皇县1036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赞皇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幸福庄村420kW、西陈家庄308kW、松会村308kW电站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备字(2018)12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日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幸福庄村级光伏电站420kW、西陈家庄村级光伏电站308kW、松会村级光伏电站308kW,3个电站总装机量1036kW。幸福庄村、西陈家庄村、松会村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
基础施工均采用打桩机打桩开孔,直径15公分,孔深1.5米,混凝土浇筑热镀锌地锚管。支架采用热镀锌铁管和C型钢,紧固件和连接件采用不锈钢或热镀锌件。组件拟采用270Wp多晶硅电池组件3840块,50kWp组串型并网逆变器21台,以及交流汇流箱等其他配套设施。并网方式:以380V等级电压单点或多点接入电力部门提供的专用变压器,汇入国家电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5年5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业绩(光伏发电项目); 4、投标人提供企业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质, 2015年5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业绩(光伏发电项目)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7 至 2018-06-13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27 15:00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QQ:547434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