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阳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EPC建设项目已由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行审招核字(2018)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农发投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阳县农发投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曲阳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设计依据和工作内容见《曲阳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2、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及电力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6、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资质, 详见文件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的联合体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28 至 2018-06-0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20 09:00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