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亚昌江18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海南华电南亚昌江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1/18-SB-0101 光伏组件标段 270Wp以上多晶硅组件或290Wp以上单晶硅组件 3812
CHDTDZ041/18-SB-0102 逆变器标段 集中式、组串式、集散式逆变器(投标人可任选一种逆变器型式投标) 15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组件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0.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制造资格;
11.光伏组件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12.投标产品为多晶硅组件的业绩要求: 2014(含)~2016年(含),累计多晶硅组件合同业绩累计不低于2950MW(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
投标产品为单晶硅组件的业绩要求:2014(含)~2017年(含),单晶组件累计合同业绩(含单晶高效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450MWp(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或同期单晶高效组件(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9%)且有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3.投标多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6.5%,投标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7.7%(以组件检验证书为准);
14.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CQC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15.投标人的生产厂应具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
16.投标人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由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1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组件有效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逆变器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0.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制造资格;
1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12.投标产品为集中式逆变器的业绩要求: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近5年至少有30个光伏电站集中式逆变器合同业绩,同时,投标人需具有3GWp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合同业绩。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TUV、IEC、UL、CQC等其中之一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应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低电压穿越检测报告和零电压穿越检测报告;
13.投标产品为组串式逆变器的业绩要求: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投标人近5年至少有5个光伏电站组串式逆变器合同业绩,同时,投标人需具有500MWp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合同业绩。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TUV、IEC、UL、CQC等其中之一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应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低电压穿越检测报告和零电压穿越检测报告;
14.投标产品为集散式逆变器的业绩要求: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至少有一个商业投运业绩。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应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低电压穿越检测报告和零电压穿越检测报告;
15.投标人投标的逆变器(集中式、组串式、集散式)要求中国加权效率不低于98.1%;
16.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7.投标产品必须有成功运行的业绩,且近3年运行无质量事故发生。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包括冲击耐压和温升试验)条件,并且有通过国家相应的强制认证报告;
18.投标人投标逆变器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23》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投标逆变器的制造厂应与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产关系,如全资、控股、参股或属于同一集团的兄弟企业等;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05-11 16:30到2018-05-16 17:00。
联系人: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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