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乘用车临港生产配套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受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汽集团乘用车临港生产配套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
2、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截止2016年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银行授信不低于10000万元;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力施工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汽集团乘用车临港生产配套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建设地点如下表所示,分标段进行,共建设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标段 建设地址 装机容量 备注
一 上海临港 20MW 车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4月26日-5月3日(节假日除外)9:00-16:00
其他有关事项: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