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济宁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山东济宁汶上领跑者100MWp光伏项目农业设施EPC及运营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EP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农业设施EPC及运营】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4.投标人从2014年(含)至今具有农业大棚建筑施工或农光互补项目施工业绩至少2项(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证明文件),且运行状态良好(投标文件中应附业主证明文件)。
5.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形发生。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保证本标段建设完成的农业设施通过水规总院和政府部门最终验收
1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艺农艺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安全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安全经理为同一人
1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