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汾西县8个300KW乡镇联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汾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汾发改经信发【2018】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捐赠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汾西县永安镇、勍香镇、对竹镇、僧念镇、和平镇、佃坪乡、邢家要乡、团柏乡。
2.2建设规模:新建8座300KW乡镇光伏扶贫电站。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4个乡镇300KW光伏电站﹝永安镇(古郡村)、勍香镇(古郡村)、对竹镇(下庄村)、僧念镇(僧念村)﹞
二标段:4个乡镇300KW光伏电站﹝和平镇(和平村)、佃坪乡(坡头村)、邢家要乡(邢家要村)、团柏乡(李家坡村)﹞
2.4投资金额:1580.74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汾西县8个300KW乡镇联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4.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4.6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邮费)后3日内寄送。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