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二次招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二次招标)。
2.2项目概况: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拟利用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东方农业科技园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装机容量为20MW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2754万kWh。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备案项目,文号为琼发改交能备[2016]3074号,总投资估算16805万元,光伏组件部分投资估算约5769.7920万元。
2.3招标范围: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采购,建设规模为规划容量20.6064MWp。
2.4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供货周期以买方发出的供货通知书中要求的供货时间(卖方承诺的分批次到货时间)为准,供货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5日历天,未收到供货通知则卖方不得向买方供货。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交货进度计划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次招标项目光伏组件采用72片360W高效单晶组件,招标控制价为5769.7920万元(2.8元/瓦)。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三年以上(含)光伏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3企业业绩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今单晶太阳能组件累计发货量不低于2GW(不含);
(2)2015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个用户签署的20MW及以上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含)业绩;
(3)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达到20MW以上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业绩。
3.4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且2014至2016年均为盈利;
3.5 信誉要求: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无投标资格受限制情况的声明(格式自拟);
3.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系统到账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08:30时-17:30时;
4.2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4.3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 17:30时(北京时间)。
4.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4月23日9:30时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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