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经过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为琼发改交能备[2016]3074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方新龙龟场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拟利用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东方农业科技园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装机容量为20.6064MW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成后,预计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 2821万kWh。项目总投资估算14071万元。
2.2计划工期:5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计;除光伏组件以外所有光伏设备采购;电气设备(含一次、二次)采购;材料(光伏支架与电力电缆等)采购、运输和管理;相关设备用房、基础、电缆沟、道路、绿化等土建工程;送出工程;所有站内相关设备的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网及相关协调工作;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有一个新能源项目的总承包管理经验;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一个太阳能电站主设以上业绩。
(五)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且三年连续盈利;
(六)信誉要求: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七)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在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00.00元。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