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在汕头市范围内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全市家庭屋顶光伏达到9万户(含新建和既有项目)。
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发电量补贴,对经过备案认可且在9万户目标内的并网发电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南方电网按0.37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这些项目享受补贴——
◎利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城镇高(多)层住宅小区、公寓、保障性住房、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开展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项目。
◎利用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20kW以下的农庄商业屋顶开展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项目。
◎按照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形式建设且纳入光伏小康工程的集中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集体屋顶、公共建筑屋顶家庭光伏,如发电量由住户部分消纳,则按实际户数计算;如全额上网,按500瓦/户计算;20千瓦以下的农庄等商业屋顶可按居民屋顶光伏模式管理,按3千瓦/户计算。
资金补助,单户居民发多少点补多少元/20年
自己建站发电,节能且有补贴,听起来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办法称,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不需进行认定,直接纳入补贴范围。专项资金定期拨付至汕头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提供具体数据,按月发放自然人补贴。
如果是企业或单位投资建造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那需各地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组织申报及认定工作。申报工作应每半年一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项目通过认定后不需重复认定,项目单位申请补贴时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各地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发放企业或单位补贴。
申请单位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光伏发电资金补贴认定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4.所在地供电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项目光伏组件及逆变器质保证明文件;
6.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资金按发电量核定,发电量以属地供电公司抄表数据为准。
办法也说了,对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收回补贴资金,并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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