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光伏并网逆变器设备采购买方为国内电力板块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光伏并网逆变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国华能源投资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通用部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 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满足设备业绩表及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 1. 三年内,国内具备至少4个建设规模10MW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器组件设备的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及合同盖章页),且至少有2个10MW项目投入运行并无不良记录(需提供用户反馈,以生产企业业绩为准)。(非关联交易) 2. 三年内,国内累计投标设备出货量不低于150MW。(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及合同盖章页,以生产企业业绩为准) 其他要求 1. 具备完整、清晰的第三方(CQC、CGC均可)NB/T 32004-2013认证证书及其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2. 具备GB/T 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中要求的低电压穿越能力并提供经过合法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和认证报告; 3. 具备中国效率认证报告; 4. 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请于2018年01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25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