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上高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久和-SG2017-039-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①项目名称:上高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采购安装项目
②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实施详细地点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选址为准)
1)上高县田心镇南江村; 2)上高县蒙山镇潢里村; 3)上高县镇渡乡江东村;
4)上高县新界埠镇城陂村;5)上高县田心镇斜溪村; 6)上高县镇渡乡罗溪村;
③项目建设范围、规模以审核后的施工图纸为准,设计变更按相关规定报政府方确认方可实施。
4、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授权主体为上高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 光伏扶贫领导小组,政府出资人代表为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高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及运营维护管理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运营维护、管理等;共拟新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容量单个为100KWP,共6个,总容量0.6MWP。
5、运营维护管理期: 20 年,建设期限:本项目要求有3个项目在2018年3月底建设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完成接入国家电网,其余的项目在2018年4月30日前建设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并完成接入国家电网。
6、项目运作模式:1)本项目由政府全额出资模式,政府占项目的100%的股权;
2)中标单位实施设计、建设(安装)及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 具有承接装修装饰电力施工四级及以上(含四级)资质;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保证质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特别提醒: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还应单独准备一份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承接装修装饰电力施工资质、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9、报名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