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指出,“对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方阵架设在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上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应高于最低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6.5米”,这意味着天津市在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方面放宽了限制。
此文件的发布,使天津成为国内省级层面首个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政策的省份,这份文件对其他省份也有巨大的参考价值!其他省份应该也会效仿天津市的做法,陆续明确光伏项目用地政策,放宽用地限制!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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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环境与能源安全部近日颁布新法令,旨在系统性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目标新增装机容量37.15吉瓦。法令覆盖光伏、陆上风电、水电及污水处理残余气体发电四类项目,采用双轨制:1兆瓦以下项目免拍卖、直申支持(上限10吉瓦);超1兆瓦项目须参与竞争性拍卖(上限27.15吉瓦),其中陆上风电占主导(16.5吉瓦)。所有获支持项目将签订20年双向差价合约,保障收益稳定性,并设定技术参考电价(光伏80欧元/兆瓦时、风电85欧元、水电90欧元),最终价格通过竞价确定且动态调整。政策还强化供应链安全要求,每年至少30%的风电和光伏拍卖容量需满足韧性、可持续性及设备来源等标准,以对接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该法令意在弥补当前进展与2030年131吉瓦装机、65%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差距,但项目落地仍受审批效率、电网配套及价格合理性等多重因素制约。(199字)
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1.4GW,同比骤降58%,为2019年以来最低水平,累计装机达29.4GW。增速放缓主因包括电网容量瓶颈、负电价频发(全年达581小时,占7%)及经济激励弱化——小型业主向电网售电需付费,且净计量政策将于2027年终止,显著削弱屋顶光伏吸引力。各类项目均受影响:户用、小微、大型屋顶及地面电站增长全面乏力,并网延迟与系统主动停运现象增多。尽管装机放缓,光伏年发电量仍达25.8TWh,占全国总发电量19.7%。RVO预计2026–2028年年均新增将维持在约1.3GW;储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应用有望提升,但当前户用电池渗透率仅1%–2%,总储能容量(约3GWh)仍远低于日均光伏出力。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陕西麟游县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专项制度文件,旨在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最新政策要求,遏制行业乱象、保障农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适用于全县四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覆盖备案、建设、运营、合同、收益兑付、主体变更、到期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全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强化房屋安全鉴定与风貌管控;严格开发准入,严禁强制摊派、虚假宣传和金融风险转嫁;推行标准合同、村级统筹开发与企业报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与闭环治理体系。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晶科能源签约德国151MW大型地面电站,全部采用飞虎3 N型TOPCon组件。凭借670W超高功率、24.8%转换效率、85%双面率及优异弱光性能(200W/m²下输出达95%—98%),显著提升土地利用率与发电量,LCOE较BC技术降低6%以上,助力德国复杂气候与地形下的高效能源开发。
本文为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国有林场土地及附着物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公告明确四宗标的:一号标的(27.4亩坚果种植用地)、二号标的(5000亩中药材种植林地)、三号与四号标的(合计148亩,专用于光伏项目建设)。所有标的均为国有农用地,权属清晰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四至范围需现场确认。租赁期限分10年或20年,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规则依标的不同而异。承租用途严格限定,其中三、四号标的明确“仅限光伏开发”,不得挪作他用。招租采用网上竞价方式,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竞租人须符合资质、信用及保证金等要求,并接受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履约监管。(199字)
本文介绍了2026年第二季度美国光伏市场因“安全港”截止日期(7月4日)引发的抢装潮,推动当季新增装机达11.4GW,同比增45%、环比增43%,其中地面电站贡献9.6GW(同比增61%),主要为锁定第48E/45Y税收抵免。同期分布式光伏表现疲软,户用装机仅995MW(五年最低),同比下降12%,主因2025年第25D条款终止及商业模式转型受阻;工商业和社区光伏则呈温和增减。尽管短期项目储备达216–240GW,但审批延误、并网困难、政策不确定性及新贸易措施(如15%关税、最低进口价格、逆变器管制)正加剧供应链压力。截至2026年9月,美国已投运光伏组件产能升至75.3GW,电池产能10.6GW。长期来看,行业预期仅小幅上调,2026–2031年年均新增装机预计维持在约44GW。(199字)
福建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启动招标,交流侧装机80MW,直流侧不低于104.16MWp,项目落地漳州诏安县,采用“渔业+光伏”立体开发模式,凸显绿色低碳与土地集约利用双重价值。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晶澳签约韩国90MW灵光光伏项目,首期采用高绝缘边界密封技术高效组件。项目开创欧洲资本、韩国业主、中国龙头三方协同新模式,为亚太跨境绿能合作提供范本。凸显晶澳全球交付、本地服务与技术适配综合能力。
爱旭中标浙能甘肃腾格里沙漠120万千瓦光伏项目II标段,首批ABC高效组件已交付。作为国内单体最大BC集中式光伏项目(677.99MW),ABC组件凭借26.5%+转换效率、优异低辐照与耐沙尘性能,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达1674h,度电成本降低1.87%,全面适配沙戈荒极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