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公司所投资的光伏电站物资材料、输变电线路施工、光伏场区施工、外线设计、工程监理服务等供应商入围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包含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110KV模块化智能变电站、光伏防雷汇流箱、无功率补偿装置(SVG)、接地消弧成套设备、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光伏专用电缆及电力电缆、光伏支架系统、标准件、输变电线路施工、光伏场区施工、外线设计服务和工程监理服务。
二、招标容量:600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投标项目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认证资料。输变电线路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光伏场区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线设计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服务单位需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或诉讼未结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资格预审
请符合以上资格的投标人,将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资格预审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联系邮箱。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 13131255793
邮 箱 :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