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利好政策相继出台:
2017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指明要稳步推进“三北”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在太阳能资源和土地资源丰富地区科学发展规划等要求表明光伏发电需要因地制宜的发展,并优先在资源好的地区发展。
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分析了能源科技发展趋势,以深入推进能源技术革命为宗旨,明确了 2016 年至 2020 年能源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的发展目标。
2017年2月,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
2017年2月,能源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并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2017年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指出到2020年,我国需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基本实现光伏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标准的全覆盖,总体上满足光伏产业发展的需求。
2017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7年至2020年,光伏电站的新增计划装机规模为5450万千万,领跑技术基地新增规模为3200万千万,两者合计的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超过21GW。
2017年8月1日,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扶贫效果,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提高主要光伏产品技术指标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使得光伏产业在补贴下调、领跑者计划等政策的引领之下,在降本增效的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光伏发电整体的竞争力。
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强调为切实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增值税税负,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强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
从以上2017年国家发布的重点政策可以发现,国家发展光伏发电的决心一如既往,支持力度有增无减。我们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标杆电价虽有所下调,但是随着光伏技术的进步,产品成本的降低,综合考量仍然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对于以投资为目的分布式光伏用户,收益影响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