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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都等长了,配额制何时落地?

发表于:2017-12-12 11:48:32     作者:瞿 剑 来源:科技日报

这一次真的水到渠成 市场才是终极解决方案

此次《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再提配额制将出台,业界对之倾注了比以往更多的期待:“希望这一次真的水到渠成。”多位国内大型风电、光伏企业高层如此表示。

曾鸣也同样十分看好“这一次”:“配额制是一种国际上比较普遍、比较成熟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经过这么长时间酝酿,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这次应该能够落地了。”

业界的期待中,既包括对配额指标保障下自身直接经济利益的期许,也蕴含了对配额制本身的认知落差。

在许多风光电运营商的眼里,配额制成了可再生能源足额消纳的唯一靠山,以至于,“最终依靠”“终极解决方案”等评价的声音不绝于耳。

对此,曾鸣表达了他作为一个学者的不同看法:可再生能源中,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电源最大的特征就是随机性、波动性,这对电力系统平衡产生了很大压力。在现有技术、现行市场条件下,为了更多消纳风电和光伏,用配额制这种行政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来看,都有其合理性。

但必须强调:“配额制只是一个过渡。”随着技术进步,未来能源互联网平台上逐步形成多能互补,各种能源发电方式都可以在市场中得到它应有的价值体现,当然也就用市场机制来最终解决问题。所以,“市场手段才是终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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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制曾历经曲折

配额制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触动到底有多大,简单梳理此前其“难产”过程即可看出。

2009年,国家能源局委托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研究和起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这是配额制出台工作的起步。

2011年,国家能源局开始起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基本为配额制搭好了基础框架,诸如承担发电配额义务的主体、承担收购配额义务的主体及“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配额指标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等关键点,均得到明确。

2012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政策保障章节也用较大篇幅提及了“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考核制度”以及“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被视为配额制的一次实质性突破。

2012—2013年,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对全国各省份应承担的配额目标进行了广泛调查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东部经济发达大省对承担相应的可再生能源配额表现出抵触的态度。

紧接着,2014年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上,对此又继续加压:一是东部地区应承担更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责任,提高东部地区配额指标;二是强化电网企业承担完成配额的责任;三是配额指标分基本指标和先进指标两级进行考核。获国家发改委通过后,国家能源局又经过一轮征求意见后,即上报国务院审定。

据知情人士透露,《办法》在上报国务院审议期间遭到某些省份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反对的理由是,配额制对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强制性要求有浓重的计划强制色彩,是在搞计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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