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民权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民权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 272号
3.项目编号:民财采购[2017] 85-2号
4.工程规模:本工程招标计划每村装机容量300KW,总装机量38.7MW
5.项目地点:民权县境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总投资额:约3.1亿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EPC总承包,共约38700KW总装机容量
太阳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等(除甲方承担范围外)本项目场内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施工承包建设,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场内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保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工期: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完成并网发电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控制价:第一标段:综合单价(7元/W)
第二标段:EPC总承包中标价的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
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业绩并且须同时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业绩,附项目业绩合同;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内有效),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为扶贫项目提供20年的运维服务,每年收取运维费(含大修理费用)不超过0.08元/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项金额为2.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内有效),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 月7日下午18:时00分。
2.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