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公布,其持有62.28%股权的协鑫新能源(00451-HK)与太平金融控股已於2017年11月20日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太平金融控股及协鑫新能源同意通过以不同的形式,包括由太平金融控股或旗下联属公司牵头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募集资金约80亿港元,通过认购协鑫新能源新股和可转股债券的形式投资於协鑫新能源,认购新股数目不会超过协鑫新能源已扩大股本的30%。
认购协鑫新能源新股的每股认购价爲紧接合作框架协议日期之前10个工作天协鑫新能源股份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折让10%的价格。可转股债券的每股转股价格待双方议定。成立投资基金后,太平金融控股或其联属公司将出任该基金的管理人,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太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的境外综合投资平臺,旗下子公司拥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证券交易)、4(就证券提供意见)、6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9(提供资產管理)號牌照,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资產管理、企业融资、财富管理、研究諮询、信託、财务融资等,为投资者和广大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可能认购事项乃协鑫新能源集团之宝贵机会,可为协鑫新能源集团带来拥有强大财务实力的投资者。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订立合作框架协议为良机,可为协鑫新能源筹集大量额外资金,以及增强协鑫新能源之股东基础;改善协鑫新能源集团之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及为协鑫新能源提供必要之财务灵活性,以满足协鑫新能源集团未来之业务发展及抓住任何潜在投资机会。因此,协鑫新能源董事认为可能认购事项符合协鑫新能源及协鑫新能源股东之整体利益。协鑫新能源拟使用可能认购事项所筹集之资金偿还未凊算贷款,继续扩大协鑫新能源集团之可再生能源行业,及用作一般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