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7年7月份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我办联系。
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联系人:阮瑞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公室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吴峥
联系电话:0991-2918972
附件:2017年7月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017年10月13日